参加郑州市居民医保的人员在郑州市不同类别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准予支付的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
按照以下比例报销:一类定点医疗机构75%,二类定点医疗机构70%,三类定点医疗机构65%,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属三类定点医疗机构。同时,参保居民在缴费所属期内还可享受每人最高报销200元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社区定点卫生服务站60%,区级医疗机构50%,市级定点医疗机构40%。另外,我局“12333”人工坐席在法定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内(08:30—12:00,14:00—17:30)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等服务。通常每天09:30-11:00,15:00-16:30是来电高峰期,建议您尽量避开高峰期。法定工作时间以外拨打“12333”直接进入自动语音服务。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我们会尽力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