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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提示
更新时间:20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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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4月3日9:00至4月10日 17:00;

缴费时间:4月7日9:00至4月11日 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29日9:00至6月4日16:30;

考试时间:6月3日、6月4日。

提示:错过报名、缴费时间,不可补报补缴。

2.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豫人职〔2005〕22号)执行,考生报考前请认真阅读相关政策规定,谨慎报考,如有疑问可致电资格审核部门(见附件)详询。

提示:报考采取行全员告知承诺制。被资格核查部门审查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前,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作违纪处理。

3.报考操作

级别代码选择:考3科(即考全科)的报考级别代码为“3”(考生应考3科,但本次考试仅考1个科目或2个科目的,级别代码仍为考3科);考2科(免试《建设施工管理》)的报考级别代码为“2”;考2科(免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报考级别代码为“5”;考1科(即免试2科)的报考级别代码为“1”;增项考生的报考级别为“4”(不要填为“1”)。

考区选择: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的考生(下称“省直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考区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请考生原则上选择工作单位注册地进行报名,一般不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

提示:请认真阅读“河南人事考试网-考试信息”栏目发布的报考通知,自行填报,勿请他人代为报名或代为承诺,勿轻信社会辅导机构虚假许诺。

4.考后核查

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省住建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省、市住建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按照报考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关注省、市住建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资格核查。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视被核查人员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本次考试成绩。

附件: 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后资格核查部门及联系电话.docx

原文转自: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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