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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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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袭艳春(徐想 摄)

袭艳春: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是2020年国务院新闻办的第一场新闻发布会,首先跟大家问一声新年好。我们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关于最近国务院召开了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有关情况。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我们今天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出席今天吹风会的还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张立新先生。

下面,先请汤涛先生作介绍。

2020-01-02 10:01:2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徐想 摄)

汤涛: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国新办、感谢新闻媒体的朋友对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很高兴参加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跟大家进行交流。借这个机会,我就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考虑向大家作个简要介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完善好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为人才发挥作用、施展才华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国务院将职业资格改革作为“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多次部署相关工作。

2013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组织协调减少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经报国务院同意,先后分七批取消了434项职业资格,占国务院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70%以上。经国务院同意,2017年9月我部向社会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共包括140项职业资格,其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减少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我们认为发挥了非常好的作用,解决了职业资格过多过滥问题,降低了就业创业门槛,激发了市场主体创造活力。

为深入推进改革,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形成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经反复研究,征求有关部门、地方和劳动者意见,并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有关的情况就介绍到这里,相关背景材料提供给了大家。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2020-01-02 10:03:48

袭艳春:

感谢汤涛先生非常简短的介绍。下面,我们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2020-01-02 10:10:44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提问(焦非 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请问汤部长,减少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出于什么考虑?谢谢。

2020-01-02 10:21:24

汤涛:

首先,我介绍一下职业资格制度究竟是怎么回事。职业资格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科学评价人才的一项制度,也是国际上通行的一个评价制度。很多同志都知道,有不少国家也在实行职业资格制度。我们的职业资格制度是1994年开始建立的,正如我前面给大家介绍的,一类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另一类是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我们这次研究的是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在职业资格中按性质分,又分两类,一类叫准入类,准入类就是要取得这个资格才能够从事这个工作,或者说在就业、上岗过程当中,是准入类的。而我们这次改革,就是水平评价类。水平评价类,主要是涉及的职业工种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确实需要,劳动者可以自愿参加评价。

这次改革就是把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步取消。所谓分步取消,就是要全部转换,时间大概是一年。职业资格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过多过滥和影响了就业创业。2013年以来,我们分步取消了前面说到的434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总量的70%取消了。

在推进这个改革过程当中,我们是出于什么考虑来把职业资格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呢?主要是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建立更加符合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更好地支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总体的思路,就是技能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继续实行职业资格目录管理;而水平评价类,按照“先立后破”“一进一退”的原则,建立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由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和用人单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一年周期,也就是2020年,今天正好上班第一天,是2020年的第二天,正好也是我们在统筹推进这项工作开始起步、开始发力的时间节点。

2020-01-02 10:32:05

 

经济日报记者提问(焦非 摄)

经济日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职业资格改革是千头万绪的,我们也比较关注下一步将如何推行职业资格等级的认定?包括建立职业技能等级的制度。谢谢。

2020-01-02 10:35:2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张立新(徐想 摄)

张立新:

谢谢你的提问,大家新年好。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和过去职业资格评价制度是有很大的不同。目前按照刚才汤涛副部长介绍的改革思路,我们要推动企业等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这两类评价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的认定。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推行企业技能人才的自主评价工作。因为,企业是用人的主体,企业需要什么人,怎么评价使用,企业是最清楚的。所以,我们要以企业为主阵地,要放权给用人主体,大力推进企业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2018年底,我们印发了依托企业等用人单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公布了首批18家试点中央企业名单。

去年4月份,我们再次印发文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选择本地区的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经过备案的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生产实践,自主确定评价职业(工种)和评价标准规范。同时,也可以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的规范,或者是企业在生产实践中的一些真实生产环节来进行评价。

在评价方式上,企业可以自主选择过程考核、结果鉴定、业绩评审、技能竞赛、校企合作等多种评价方式,可以综合运用这几种方式来进行。截止到目前,18家中央企业,30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900多家企业进行了试点,由企业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达到4万多本,目前进展顺利,效果良好,深受企业和广大职工的欢迎,也提高了认定评价的质量。

除此以外,下一步我们还将面向社会,遴选确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也就是第三方评价机构,通过他们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社会人员和不具备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职工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这就是我们总体上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一些考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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